| (一)组织机构 | ||||||||
| 组长 | 侯学华 | 成员 | 张师伟、张金平、杨立峰、潘键 | |||||
| 秘书 | 申桂玲 | |||||||
| (二)复试安排 | ||||||||
| 具体事项 | 时间 | 地点(方式) | ||||||
| 报到、提交材料 | 4月11日 中午午13:30-14:00 
 | 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本复试录取方案第(四)项要求,将1-4材料的原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考生)、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报到时交资格审查处,将1-5材料的复印件装订面试时交各专业面试组。联系电话:13571862131。 | ||||||
| 笔试(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 4月11日 上午8:30-11:30 |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3号楼3506教室。 | ||||||
| 专业面试、英语听力 口语测试 | 1.国际关系专业:4月11日下午14:00-17:30 | 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 ||||||
| (三)复试内容 | ||||||||
|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组成,满分250分。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导师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给出分数。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各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专业面试阶段由具有一定外语听力口语水平的专业课教师进行,不再单独组织。 3.综合面试:6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导师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给出分数。 4.同等学力加试10分。 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加试成绩量化计算,满分为1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以上学历)直接加10分。 | ||||||||
| (四)复试须提交的材料 | 考生复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2)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审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5)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材料。 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s://grs.nwupl.edu.cn/ 
 | |||||||
| (五)录取办法 按照《西北政法大学2024年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进行换算排序, 最后以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量化总成绩满分计500分,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 2.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 3.量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4.量化总成绩相同的学生以复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如复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仍相同,则安排加试确定排名。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 ||||||||
| (六)学院咨询电话 | 
 029-88182765 
 | (七)学院复议监督电话 | 029-88182763 | |||||
| (八)电子邮箱 | zgkeyanban@163.com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