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就我院2022级本科专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参加实习的学生构成
(一)实习领导小组:
主 任:侯学华
成 员:马光明 龚会莲 潘键 何小杨 申桂令 杨峰
我院各专业任课教师
(二)参加实习的学生构成(共144人):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42人
行政管理专业41人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26人
国际政治专业35人
二、实习目的
(一)实习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期间的必修教学实践环节,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实践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过程。学生实习成绩及格方可取得相应的实践学分。
(二)实习的目的在于让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在实践中检验所学,发现问题,进而不断完善和提升知识体系与能力储备。
(三)实习也是帮助学生了解社会、熟悉行业的重要窗口。通过实习,熟悉国情、社情、民情,丰富社会经验。同时,让学生亲历职场,了解行业运作机制,从而为自己的未来职业规划提供参考。
三、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的规定,2022级专业实习时间统一为为7月15日—8月23日。
四、实习方式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本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2级适用)》《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我院今年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实习方式。集中实习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单位,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指导教师,确保学生实习安全、顺利进行。分散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分散实习须遵守学校学院以及单位的相关规定。学院提倡并鼓励学生参加集中实习。
五、实习教学的实施
(一)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将于实习前组织实习动员,向学生宣讲实习的目的、介绍实习基地情况,加强纪律教育、安全教育、保密教育等。
(二)实习期间,学院为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的学生统一安排专业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答疑解惑,并对学生的调研报告撰写进行指导,协助辅导员处理学生实习中遇到的一般问题。
(三)在实习基地集中实习的,学院为每个基地单位安排一名带队教师,负责与基地单位的联络沟通与协调工作,同时此带队老师即为集中实习学生调研报告写作指导老师。
(四)由实习年级辅导员担任联络人,及时发现与处理突发状况并报实习领导小组。
六、实习任务具体要求
(一)撰写实习调研报告。各专业由各教研室向学生提供实习调研题目供参考。学生必须结合本专业以及实习单位情况选题并与指导教师沟通、确定选题。认真实习,撰写实习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指导与批改,可通过实地指导、线上指导结合的方式进行答疑。
(二)撰写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期间应当在每个工作日撰写实习日志,记录实习工作内容以及实习工作带来的认识或收获。
(三)填写实习鉴定表。实习结束,学生需对自己的实习情况做一书面总结,介绍实习基本情况、实习获得的经验、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等。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填写学生的实习鉴定表,评价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并签字盖章。
(四)撰写实习心得体会。提交电子版,要付实习工作照片。
以上实习调研报告、实习日志、实习鉴定表、实习心得体会,在实习结束返校后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给教务办。
七、实习纪律
实习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教学活动,因此,学生实习期间必须遵守以下纪律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职工,虚心向他们学习。
(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迟到、不早退。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三天以内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批准,三天以上按学校规定程序审批。
(三)团结友爱,文明礼貌,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以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遗失和损坏实习单位保密文档。
(五)爱护公共财物,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实习单位的仪器设备和实习用品。
(六)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未经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与学校指导教师双重批准,一律不准离队单独活动,不准离队外宿。
(七)不得私自到江、河、湖、海中游泳。
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个人负责。造成集体和国家财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或国家有关法纪、法规处理。
八、中期检查
(一)学生准确填写实习地点与校外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以备学院检查。
(二)实习领导小组、指导教师要以信函、电话、微信及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实习情况,稳妥处理各类事项。
九、成绩评定及实习总结
(一)2022级各专业必须在正常开学后两周内向学院教务办提交实习相关材料。
(二)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实习年级辅导员与学院教务办共同负责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学生的实习考核成绩统一按百分制评定。
(三)学院将按照教务处的要求按时召开实习领导小组会议进行总结,并向学校提交实习工作总结。
(四)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实习成绩以不及格:
1.未参加实习或者实习缺勤时间超过规定的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其以上者;
2.实习调研报告、实习日志、实习鉴定表、和实习心得体会四项必须提交的实习材料有任何一项缺失的;
3.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学校实习纪律、实习单位工作纪律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实习期间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
5.实习过程中及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日志或者其他实习材料经查实有弄虚作假(包括网上下载或抄袭他人实习日记)行为者。
6.未参加实习者实习成绩以0分记。
(五)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要重修。
十、实习表彰与奖励
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集中实习,学院每年从参加集中实习的本科生中评选校级、院级优秀实习生,作为对实习生的奖励和表扬。
(一)推荐校级优秀实习生评选条件
1.优秀名额一般为当年参加专业实习学生总人数的10%;
2.按规定圆满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实习成绩85以上;
3.实习日记、实习总结、调研报告、心得体会撰写认真、真实,材料完整且具有一定水平;
4.自觉遵守学校实习纪律,实习单位工作纪律及规章制度;
5.实习中表现出色,工作突出,成绩优异,实习出勤率达到全勤或95%以上;
(二)推荐院级优秀实习生评选条件
1.按规定圆满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实习成绩85以上;
2.实习日记、实习总结、调研报告、心得体会撰写认真、真实,材料完整且具有较高水平;
3.自觉遵守学校实习纪律,实习单位工作纪律及规章制度;
4.实习中表现出色,工作突出,成绩优异,实习出勤率达到全勤或95%以上;
(三)优秀实习生的奖励
凡被评为优秀实习生的学生,学校为其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学院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其进行表彰。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6月12日